公告日期:2020-01-15
证券代码:836311 证券简称:赛诺贝斯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为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拟向房坤韬定向发行股票 774,087 股购买其持有的北京黑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树科技”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6.05元。黑树科技51%股权经评估作价12,424,096.35元。发行对象以股权资产认购,不涉及募集资金。
黑树科技是一家创新技术型数字营销软件服务公司,主要为品牌主和公关广告公司提供数字营销解决方案。
公司已与黑树科技、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对象房坤韬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公司购买资产为黑树科技股权资产,并已取得标的公司控股权,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比例如下:
黑树科技 成交金额 较高者 赛诺贝斯 所占比例
资产总额 4,884,599.96 12,424,096.35 12,424,096.35 102,056,318.91 12.17%
资产净额 2,937,760.91 12,424,096.35 12,424,096.35 69,977,985.73 17.75%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成交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的 50%,不构成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0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赛诺贝斯(北京)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
书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因此,
本次股票发行尚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自律审
查。除此之外,不涉及国资、外资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
等程序的情况务。
(六) 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
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房坤韬
住所:陕西省兴平市华兴二路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若交易标的不止一个可手动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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