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黄金屋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作为江苏黄金屋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金屋”或“公司”)的持续督导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核查方法
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有关的银行账户相关资料、网银流水、银行对账单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等;
2、查阅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采购合同、发票、支付凭证等资料;
3、核实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股票发行方案中规定的用途是否相符。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11 月 27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黄金
屋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本次股票拟向一名特定自然人投资者共计发行数量为 21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每股价格为人民币 4.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008 万元人民币。该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为:保持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通过募集资金加大对新产品体系包括云智慧教室系统和校外大数据系统的研发与推进,以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构建全面的 K12 教育产业生态。该募集资
金已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工商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账
户:1102020329000687159),并于 2016 年 12 月 23 日由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衡验字[2016]第 00260 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黄金屋教育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269 号)
三、募集资金的管理与存放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于 2016年 8 月 8 日发布了《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要求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挂牌企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并与账户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股转系统规则中要求,“1、如果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挂牌公司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主办券商应当在核查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及三方监管协议;2、如果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的,主办券商应当在核查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8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
资金账户及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与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2020329000687159)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公司于 2016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16年12月13日召开了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截止 2019 年 12 月31 日,专户余额为 1,162,327.04 元。
经核查,截止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股票发行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2016年第一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股票发行 有限公司苏州工业 1102020329000687159 1,162,327.04
园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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