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2
公告编号: 2024-002
证券代码:836281 证券简称:鸿盛华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武汉市鸿盛华航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投资者等相关主体问询,向公司了解是否涉及股份代持事项。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应群了解,实际控制人应群存在股份代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应群了解到:公司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后的2016年至2018年间,经营状况较好,营业收入、净利润均大幅增长,投资者普遍对公司未来发展预期较高并认可公司股票价值。在此背景下,投资者经中间人介绍与应群取得联系,自愿以10元/股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由于大部分投资者本人因为无法满足新三板合格投资者适当性而无法及时开立证券账户,应群与投资者协商采取代持方式,并私下以公司名义对外签署股份代持协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应群在2018年5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与61名投资者签订了《股份代持协议》,代持股份总数 175.2万股,占2018年初公司股本总额比例为5.31%,代持股份总金额1752万元。《股份代持协议》主要内容为:上述投资者自愿将股份委托应群代持,应群同意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并代为行使代持股权下的相关股东权益。在公司申报IPO前,在投资者同意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把由应群代持、归属投资者的股份登记在投资者名下。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历来重视投资者诉求,近几年来受外部客观环境影响,公司度过了艰难的一段时期,因此对投资者表达的退股退款诉求表示理解,均
公告编号: 2024-002
与投资者积极协商、妥善处理。截至目前,61名投资者的股份代持及解除情况具体如下:
已签署解除代持协议并完成退款的投资者41名,解除代持股份总数119万股,代持股份原始投资款1190万元。应群已与上述投资者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并已完成退款。
已签署解除协议但尚未完成退款的投资者1名,涉及代持股份总数26万股,代持股份原始投资款260万元。应群已与该投资者就退款金额达成一致并正按照解除协议约定分期退款,目前尚未完成全部退款。
尚未签署解除代持协议的投资者共计19名,涉及代持股份总数30.2万股,代持股份原始投资款302万元。
经梳理,实际控制人应群代持股份合计175.2 万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应群已与部分投资者协商解除代持股份合计145万股,尚未解除代持的股份数为30.2万股。尚未解除代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实际控制人应群已作出相关承诺,承诺将积极响应投资者诉求,持续与主张退款的投资者积极协商,就退款折扣、退款分期支付时间等事项达成一致,且将以自有资金及时退还投资款;如果公司因违规代持事件承受经济损失,由应群以其全部资产及享有的全部财产性权益赔偿公司损失。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后续将加强新三板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以确保公司股权清晰,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公司始终重视投资者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亦望投资者做出理性判断,把握投资风险。若有投资者涉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应群代持问题或有未尽事宜,可通过以下方式与公司取得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电话: 027-65523517;邮箱:tongtao@wh-hsun.com。
武汉市鸿盛华航旅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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