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836256 证券简称:华星新材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基本情况
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经慎重考虑,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24 年11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本次终止挂牌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
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就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股东保持积极沟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承诺,承诺由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在一定期限内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为保护异议股东的利益,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为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已参加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相关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6、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7、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对于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前(含当日)进入的股东,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初始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
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孰高为准。
对于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后进入的股东,以其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进行回购。但为防止股票摘牌期间恶意操作股价,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价格不作为回购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回购申请期限: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起的30天内,为本次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并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请材料亲自交付或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下述联系地址(以公司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将回购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下述电子邮箱。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身份资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机构投资者需提供加盖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异议股东交易公司股票所有历次交易的完整的交易流水单或其能够有效证明其取得公司股票价格的证明材料(加盖证券营业部章)、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4、回购履行期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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