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1
公告编号:2022-001
证券代码:836256 证券简称:华星新材 主办券商:爱建证券
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周晓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1 月 7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警示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周晓颖 股东 -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权益变动违规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 12 月 1 日,周晓颖增持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公告编号:2022-001
简称:华星新材,证券代码:836256)股份 4,199,800 股,持有该公司股份的比例从 6.00%变动为 20.00%。当事人在其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10%和 15%时未暂停交易。
(二) 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周晓颖的上述交易违规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权益变动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试行)》第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周晓颖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你方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业务规则履行规范交
易义务。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
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三、 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自律监管措施高度重视,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进行股票交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公告编号:2022-001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周晓颖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2〕4 号
江苏华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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