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9
公告编号:2024-072
证券代码:836253 证券简称:嘉和物联 主办券商:一创投行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追回奖励资金的行政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下发的《追回奖励资金的行政决定书》(哈松发追决字[2024]第 1 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和改革局核查,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22 年 3 月和 2022 年 9 月分别收到 2022 年度鼓励重点产业发展奖励资金
17 万元和 270 万元,共计 287 万元。按照《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
尔滨片区关于加强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政策[(2020-2025)A]》(哈新管规〔2020〕13 号)第七条相关规定,公司不符合产业规划要求、不在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内,不应获得奖励资金。
根据《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哈尔滨片区关于加强对外开放深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0-2025)A]》(哈新管规〔2020〕15 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依规对公司作出行政决定:决定收回奖励资金,请公司自收到决定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退回获得的奖励资金共 287 万元。
二、对公司影响
本次行政决定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拟申请行政复议,证明公司符合奖励规则,消除此次事件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哈松发追决字[2024]第 1 号》
公告编号:2024-072
黑龙江嘉和融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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