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2-15
关于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 10 号)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北京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出具的《关于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已收悉。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恒丰特导”、“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保荐人”或“中原证券”)、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等相关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对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现对问询函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本问询函回复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招股说明书原披露内容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的修订或补充披露 楷体(加粗)
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 录
问题 1.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 ...... 4
问题 2. 经营层人员变动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 12
问题 3. 收购镀锡线后原有业务快速下滑 ...... 31
问题 4. 原有业务经营稳定性 ...... 67
问题 5. 处置子公司的合规性及公允性...... 83
问题 6. 募投项目规模合理性及产能消化措施有效性...... 99
问题 7. 业务与技术信息披露充分性与准确性 ......114
问题 8. 创新性特征披露充分性 ...... 151
问题 9. 其他...... 167
问题1.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
根据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文件,发行人为上市公司精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李光荣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精达股份的股权实际控制发行人。目前,李光荣所持精达股份79.98%股权处于质押状态,李光荣及其一致行动人名下持有实物资产、金融资产,具有一定的履约能力;前述主体出具专项承诺,将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在合理水平,若精达股份股价大幅下跌,将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强制平仓情形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补充质押或其他担保物以及及时偿还借款本息解除股份质押等。
请发行人:(1)说明相关债务所获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用于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2)说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其他大额债务及担保情况,名下资产是否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情形,是否存在新增大额负债的风险,如是,请充分揭示风险并作重大事项提示;(3)说明质押股份相关债务到期时,实际控制人其一致行动人的预计现金流情况及债务清偿预案,相关资产的清偿顺序,实际控制人在相关债务到期时是否具有清偿能力;(4)说明实际控制人“控制股份质押比例在合理水平”、保障发行人控制权稳定性的具体措施。
请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说明相关债务所获资金的具体用途,是否用于发行人或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
李光荣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精达股份股票担保的相关债务所获资金的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是否用于发行人或实
序号 出质人 质权人 债务人 所获资金的具体用途 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
成都鲸式 成都鲸式向特华投资提供借款,
1 李光荣 科技有限 特华投资 该资金用于偿还特华投资对浙萧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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