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1-24
公告编号:2023-153
证券代码:836249 证券简称:恒丰特导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4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汀路 290 号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1 月 13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鞠鹏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告编号:2023-153
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 1-9 月份的财务报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并出具了《2023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
主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 年三季度审阅报告》(公告编号: 2023-15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常州恒丰特导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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