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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5 16:24:45 股吧网页版
和成新材: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定向承诺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836236 证券简称:和成新材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河南和成无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定向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河南和成无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当前的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综合考虑公司长期的发展规划,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
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股东李小连未参加本次会议,成为本次终止挂牌相关决议的异议股东。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李小连的合法权益,公司拟采用以下方案,对异议股东李小连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终止挂牌后对满足本公告“(三)回购对象”所列明条件的异议股东李小连所持有公司股票进行回购。
满足本公告“(三)回购对象”所列明条件后,李小连可以要求回购其所
持有的公司股份。请求回购股份数量以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4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三) 回购对象

异议股东李小连申请回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股东;

5、不存在因本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
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主体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7、拟终止挂牌或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以二者孰早者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李小连在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后,可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在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票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
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为异议股东李小连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与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具体回购价格、回购方式以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协议为准。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如果以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方式取得的公司股票,其交易成本价格不作为回购价的参考价格。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1、申请回购期限:自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之日起 1 个月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

2、异议股东须在此期限内将书面收购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邮寄送达(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

3、回购申请材料包括:

(1)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其中必须载明股东姓名、证券账户号码、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2)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股东提供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署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3)异议股东取得所持股票的交易流水单(需显示自购买之日起至相关证明出具日的完整交易流水,流水单截至日期应晚于本公告日,并由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

4、如异议股东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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