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1-19
公告编号:2024-041
证券代码:836127 证券简称:亿鑫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1 月 14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潇
6.会议列席人员:部分监事和高管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6 人。
董事刘艳、胡云峰因个人原因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 2000 万元贷款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41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授信,授信敞口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含)、贷款期限 1 年、贷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公司控股股东辽宁志成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28,000,000 股公司股份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潇先生及其配偶赵越女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接受担保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 1000 万元贷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因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申请授信,贷款金额不超过 1,000 万元(含本数)、贷款期限 1 年、贷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潇先生及其配偶赵越女士拟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该贷款用途限定为公司生产经营使用,上述共同借款人不会实际使用、占用该笔贷款,具体条款以与银行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一百零五条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接受担保等,可以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因此,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进行审议,关联董事无需回避。
公告编号:2024-041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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