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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0-28 15:31:10 股吧网页版
亿鑫股份: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28


证券代码:836127 证券简称:亿鑫股份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购买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大庆亿鑫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鑫股份”)拟 0 元购买大庆致然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然公司”)100%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实缴出资 0 元),该股权当前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潇先生持有。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重组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
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四)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未购买、出售过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黑龙江分所出具的中兴财光
华(黑)审专字(2024)第 01270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致然公
司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19,985.00 元、净资产额为-15.00 元。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永证审字(2024)第 146119 号审计报告,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86,001,482.23 元,期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额为 394,430,090.55 元。
参考致然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标的成交金额为 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均为 0%。

另外,公司本次购买致然公司 100%股权后,将负有 10,000.00 万元认缴注册
资本的缴纳义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及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72%和 25.35%。

综上,本次对外投资购买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购买大庆致然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董事刘潇、刘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刘潇

住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

关联关系:刘潇先生系亿鑫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大庆致然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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