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17
公告编号:2023-047
证券代码:836125 证券简称:摘牌揽月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十次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于公司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65 号),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二、 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的具体安排
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复牌、进入摘牌整理期,摘牌整
理期为 1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将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终止挂牌。股
票恢复交易期间,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揽月”,证券代码保持不变,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公司将于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披露一次股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请投资者关注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3-047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在股票终止挂牌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摘牌证券非公开电子化转让服务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股票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戴晶
联系电话:0514-85183662
邮箱:843902238@qq.com
公告编号:2023-047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张纲工业园区江平路 112 号
(二)券商联系人:钮先生
联系电话:010-88321545
邮箱:niuzl@tpyz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五、 其他说明
无
六、 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65 号)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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