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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8
公告编号:2023-037
证券代码:836125 证券简称:ST 揽月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1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65 号),全国股转公司
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发布的《江苏
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被摘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公司未在复核期限内提出复核申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8 月 7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公告编号:2023-037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揽月”。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公司后续的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戴晶
联系电话:0514-85183662
邮箱:843902238@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张纲工业园区江平路 112 号
(二)券商联系人:钮先生
联系电话:010-88321545
邮箱:niuzl@tpyzq.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 9 号华远企业号 D 座三单元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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