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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6125 证券简称:ST 揽月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专项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揽月”)董事会就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3】第 1433 号)及《关于对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勤信专字(2023)第 0829 号)所涉及事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的内容
应收款项:公司应收账款期初账面余额为 11,677.88 万
元、占期初资产总额的 40.91%,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10,520.30 万元、占期末资产总额的 41.01%;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应收账款累计发函金额为 86,870,204.47 元,
公告编号:2023-018
回函金额为 2,500,000.00 元,回函率 2.88%,回函率较低;在审计过程中,我们无法对 ST 揽月重要客户进行走访,亦无法执行相应的替代程序对应收账款的期初、期末余额进行确认,因此我们对 ST 揽月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真实性及准确性,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涉及该事项的说明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事项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审计意见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除此之外,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公司董事会将采取的措施
1、公司正在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沟通还款事宜,并积极寻找新的合作方,以支持公司的发展。
2、管理层制定明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计划、市场开发与新客户拓展计划,并积极与相关供应商进行协商,以期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方案,包括延长付款期限等;市场运营部积极拓展业务渠道,关注市场上客户的需求及动态信息与合作客户建立良好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财务管理在公司费用
公告编号:2023-018
支出上精简开支,减少运营成本,以逐步加强经营能力,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江苏揽月工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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