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836098 证券简称:华浩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为保证公司业务正常开展,公司 2024 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大写: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
(最终以各家银行及其他法人机构实际审批的借款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授信种类包括各类贷款、承兑、贴现、保函及其他融资
等。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公司授权董事长倪向阳全权代表公司办理各项授信手续签批工作及签署授信额度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及以公司信用、资产等提供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全部责任由公司承担。本次授信有效期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申请授信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
公告编号:2024-015
对公司业务的加速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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