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0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6098 证券简称:华浩科技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任命李培群女士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任命李培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二)任命原因
因个人工作原因,原董事张敏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名李培群女士为公司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李培群女士,副总经理,1986 年 12 月出生,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2013 年 5 月至 2015 年 4 月任北京阿诗玛珠宝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9
年 11 月任北京小群时尚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9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华浩博达
(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副总经理。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05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本次任命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董事的任命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华浩博达(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2024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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