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9
公告编号:2023-004
证券代码:836056 证券简称:麦格天宝 主办券商:东兴证券
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3 年 4 月 18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3 年 3 月 10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收到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本案案
号为(2023)甘 7101 民初 570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文忠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厚
公告编号:2023-004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6 年 2 月 28 日,原告与被告就昌赣铁路客运专线 CGZQ-12 标沉降观测项
目签署测绘技术承包合同。最终结算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RMB2,887,862.30 元,原告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被告完成系统交付。按照合同付款方式中的约定,原告已经开具所有发票给被告,被告已支付原告项目工程款项人民币贰佰肆拾伍万玖仟贰佰元整(RMB2,459,200.00 元),还应当向原告支付项目工程款人民币肆拾贰万捌仟陆佰陆拾贰元叁角整(RMB428,662.30 元)。虽经原告多次催促,被告一直未能支付,被告拖延付款的行为构成违约,影响了原告的正常经营,导致原告遭受利息负担等损失。故来院起诉,望判如所请,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 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原告项目工程款人民币 428,662.30 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1,843.25 元。(以 428,662.30 元为基
数,自 2023 年 1 月 17 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
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暂计算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的利息为 1,843.25 元)。
3、 请求判令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是公司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举措,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为公司催收应收账款,有利于加快资金回笼,对公司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04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依法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减少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兰州铁路运输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3)甘 7101 民初 570 号》
(二)《民事起诉状》
北京麦格天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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