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1-30
公告编号:2023-003
证券代码:836032 证券简称:建亚环保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授信额度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山东聚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各商业银行的最终授信数额为准。公司上述申请的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实际发生额,公司在办理流动资金借款等具体业务时,仍需另行与银行签署相应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银行授信额度落实情况及公司资金需求情况, 在 2023 年度银行授信总额内具体办理申请银行贷款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额度可能需要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同意的前提下, 由包括公司股东、董事和实际控制人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保证、财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担保方式),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授信额度申请及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在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和披露。
公告编号:2023-003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三、 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公司日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 备查文件
《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建亚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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