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6-30
公告编号:2023-015
证券代码:836015 证券简称:ST 喜喜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1)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
挂牌公司 其他
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2)沪 0110 民初 1934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8 月 18 日
案号:(2022)沪 0110 执 3151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12 月 14 日
(2)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 挂牌公司 其他
公告编号:2023-015
务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法院: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虹劳人仲(2021)办字第 1849 号
立案时间:2022 年 3 月 28 日
案号:(2022)沪 0109 执 1860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区县劳动仲裁委员会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2 年 7 月 26 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一、被告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王倩 21,000 元;二、被告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王倩以 21,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3.85%的
标准,计算自 2020 年 4 月 25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的当事人,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162 元,由被告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根据执行依据文号:虹劳人仲(2021)办字第 1849 号及案号:(2022)沪 0109执 1860 号相关内容执行。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挂牌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对公司声誉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暂未对公司日常
公告编号:2023-015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积极协调处理。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董事长左贵林先生目前正在积极沟通协调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也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上海喜喜母婴护理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