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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4-27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5907 证券简称:ST 海德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
公司原定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2022 年
年度报告》。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及相关客户的生产经营面临一定压力,对公司账款回款造成较大影响,部分客户未回函,审计机构尚未取得充分审计证据,导致审计机构
无法在 2023 年 4 月 28 日前完成年度审计程序,为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因此公司无法完
成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预计不能在 2022 年 4 月 28 日之前披露年度报告。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将抓紧时间推进审计工作,努力保证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公告编号:2023-016
二、 风险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规定,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在法定期限期满后次一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在法定期限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朱冬梅
联系电话:0516-69095672
邮箱:364509276@qq.com
联系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沙集镇和平村前宅组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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