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6-29
公告编号:2022-016
证券代码:835907 证券简称:海德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的
专项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受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德曼”“海德曼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报告编号: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2)第 103058 号)及《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2)第 10301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针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出具了《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22-015)
监事会意见如下: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非标准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的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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