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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6-29 19:54:38 股吧网页版
海德曼: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6-29


证券代码:835907 证券简称:海德曼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苏海德曼新材料 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 要相 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符合相关公司的规定。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7 月 20 日下午 14: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907 海德曼 2022 年 7 月 15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韩风、毛光年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公司董事会结合 2021 年公司治理的运行情况,并根据公司 2021 年度各项
指标的运营结果,对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进行总结,形成《江苏海德曼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
严格监督公司各项决议,有效发挥监事会作用,监事会根据 2021 年公司实际 情况及监事会工作开展情况,编制了《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规定,董事会编制了公司 2021 年年
度报告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制定披露平台 (www.neep.com.cn)披露的《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公告编号:2022-008)、《江苏海德曼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报 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9)。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为保障公司自有资金充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董事的长远利益,公司拟定 2021 年度暂不进行利 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所有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下一会计年度。(五)审议《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海德曼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海德曼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我公司 2021 年度审计
机构期间,工作尽职,能坚持公允,以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拟继续聘请该所为我公司 2022 年 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议案

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海德曼新材
料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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