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5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5906 证券简称:科润股份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南京科润工业介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相关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南京科润工业介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审核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相关文件后,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中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对合同主体、发行数量、发行价格、认购方式、认购款的支付方式、交割、限售期、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发行终止后的退款安排、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做出了明确约定,合同内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股票定向发行拟与主办券商、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文件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中协议范本的基本要求,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与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及责任追究等均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符合
公告编号:2024-02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的相关文件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南京科润工业介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