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7-01
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2 年 6 月修订
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浙江德菱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乐清市经济开发区浦南二路 36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配件、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五金配件科研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份均为普通股。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
同股同利。
第十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5000 万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发起人为原浙江德菱科技有限公
司股东陈树浩、黄锋勇、陈建景、沈滨翌。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 1000 万股,全部由发起人持有。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发起人 认缴出资(万元) 持有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1 陈树浩 421.06 421.06 42.106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3 月
31 日
2 黄锋勇 284.21 284.21 28.421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3 月 31 日
3 陈建景 189.47 189.47 18.947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3 月 31 日
4 沈滨翌 105.26 105.26 10.526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3 月 31 日
合计 1000 1000 100
(一)经过 2015 年 8 月 15 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及货币方式增加股本 2000 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变更为 3000 万股;
(二)经过 2016 年 5 月 24 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以未分配利润转增
股本 750 万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3750 万股;
(三)经过2016年9月24日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增发股票1250万股,增
发后股本为500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持有股份数(万股)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净资产折股+资 2016 年 10 月
1 陈树浩 189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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