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告编号:2024-012
证券代码:835861 证券简称:奥诺科技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基本情况
为真实、准确地反应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的部分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进行清理并核销,公司对核销的应收账款放弃追索的权利。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总金额为人民币 6,266,414.00 元,均全部核销。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的议案》,应出席董事会的董事人数 5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5 人,
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24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的议案》,应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人数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本次核销应收账款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总额为人民币 6,266,414.00 元。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
公告编号:2024-012
司章程》和公司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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