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2-0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半年报问询函的核查说明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主办券商)作为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诺科技”、挂牌公
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下
发的《关于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公司一部半年报问询函【2022】第 02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就《问询函》反馈意见相关文件问题做如下说明:
一、豁免披露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主办券商已于奥诺科技披露 2022 年半年报前与挂牌公司进行沟通,并获取挂牌公司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签署的业务合同并对保密条款进行核查;针对本次《问询函》,主办券商进一步与挂牌公司沟通。
随着公司逐年的经营发展,商业信息及商业秘密对公司的重要性逐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来自自身的研发能力以及技术服务能力。行业内市场竞争对手往往会通过公司公开披露的各类信息,包括客户及供应商情况,来分析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上下游产业链以及未来规划,导致公司处于不利竞争地位,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因此,公司出于保护核心客户及供应链信息,申请豁免披露相关信息。
根据奥诺科技向主办券商提供的业务合同,合同或协议内容包含“甲、乙双方对以下各项有关信息,应当严格保密:(1)本合同的各项条款;(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一切商业和技术信息。但经双方协商同意披露的除外。”、“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或复制,并不得以任何形式仿制或转让第三家,也不得将双方的合作信息,甲方的技术与市场信息告诉第三方。”等条款。
综上,主办券商认为奥诺科技在 2022 年半年度报告中豁免披露主要客户和供应商的依据是充分、合理的。
二、是否存在通过豁免披露信息而隐藏关联交易
主办券商通过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等公开信息查询平台,对奥诺科技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工商信息、股东信息、董监高及子公司等信息进行查询,并参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九)款的相关规定对挂牌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是否构成挂牌公司关联方进行核查。
经核查,主办券商认为,挂牌公司 2022 年半年报所涉相关主要客户与供应商与挂牌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挂牌公司不存在通过豁免披露而隐藏关联交易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奥诺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半年报问询函的核查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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