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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0-30
公告编号:2024-046
证券代码:835852 证券简称:伊普诺康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高
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蔡晓辉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上
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6,834,45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9.967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吴泽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上
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773,91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18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庄庆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370,6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082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江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上
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92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叶超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朱锋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
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46
(二)监事会审议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10 月 30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廖爱平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0 月 30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新任财务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是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正常换届,不会对公司经营、董事会运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治理要求。能有效的提升公司的运行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上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职业素质和工作经验,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董事会对相关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4-046
四、备查文件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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