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3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专项意见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以下简称“《业务办理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普诺康”或“公司”)的主办券商,针对伊普诺康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2021 年 9 月 29 日,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了《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编号:2021-065)。
2021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就拟提名激励对象名单向全
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未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2021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69)。2021 年 10 月 20 日,
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的议案。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
《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公告编号:2021-096)。
2021 年 11 月 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
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1-088),授予日为 2021 年 10 月 20 日。
2021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完成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
权简称及代码为:伊普 JLC1、850027。
2021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了《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审议情况
2023 年 10 月 30 日,安徽伊普诺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未达到行权条件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
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监事会对本次注销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
(一)公司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股票期权注销
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未满足当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行权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2021-2022年两年累计营业收入值不低于 5 亿元,或 2021-2022 年两年累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不低于 5,000 万元”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伊普诺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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