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3
公告编号:2022-014
证券代码:835812 证券简称:盛迪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导致该公告中表述不完整,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的内容:
一、 权益分派方案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更正后的内容:
一、 权益分派方案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告编号:2022-014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2.700000元。(如适用)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告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13),与本公告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同时披露。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变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浙江盛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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