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5675 证券简称:蓝色方略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北京蓝色方略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企业策划;组织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企业策划;组织文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 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会议及展 及展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 览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布广告;公共关系服务;电影摄制; 公共关系服务;电影摄制;销售工艺美术 销售工艺美术品、日用品、文具用品、 品、日用品、文具用品、五金交电、电子 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广 产品、机械设备;经济贸易咨询;广播电 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企业 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市场主体依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广 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 播电视节目制作、电视剧制作以及依法 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
币标明面值。 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 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
司合并; 并;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四) 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导议,要求公司 并、分立决议持导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
收购其股份的。 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五)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
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六) 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公司股份的活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 第(一)项至第(三)项、第(五)项、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 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购本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一) 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二十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二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二)项、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十二条第(二)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
转让或者注销。 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 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 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
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 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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