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5642 证券简称:华志信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董事会保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时间及方式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程序。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2 日上午 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642 华志信 2023 年 5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李玉娟、周明刚律师。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绿地环球金融文化城 9 号院 5 号楼 705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 年是公司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关键的一年,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具体内容详见《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详见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五)审议《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同日公告《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6)。
(六)审议《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0432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保障公司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拟决定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审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的同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用说明》(公告编号:2023-020)。
(八)审议《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同日公告《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编号:2023-017)。
(九)审议《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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