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8-17
公告编号:2022-027
证券代码:835642 证券简称:华志信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
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口头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66 号
收到日期:2022 年 8 月 17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8 月 15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
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长何胜军
董事会秘书耿婷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丹 董监高 财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2-027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1 年,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志信)实际控制人何胜军因未及时支付代扣税款对挂牌公司资金占用,资金占用余额最高达到 18.6万元,占挂牌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32%。截至目前,上述占用资金巳归还。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华志信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九十六条、《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2020 年 1 月 3 日发布)第五十七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占用方何胜军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何胜军、董事会秘书耿婷对上述事项知情,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丹对资金审批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对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时任董事长何胜军、董事会秘书耿婷、时任财务负责人刘丹采取口头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2-027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上述占用资金已归还。公司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规范公司治理、诚实守信、规范运作,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对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口头警示的送达通知》公司一部监管【2022】466 号
北京华志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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