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835532 证券简称:思尔特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业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公司设立中国共产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党的组织,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作用,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公司要建立党的工作机
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
工作经费。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在厦门市工商行 公司的设立方式为发起设立;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30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 日在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50200761714294G。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
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 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 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司、股东、党支部委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智能装备、机器人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 机器人及智能设备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不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应用软件服务;
销售软件服务。 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 开发;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
营范围进行调整。 审批的项目)。
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可对经
营范围进行调整。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经公司 第四十二条 未经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
董事会审议后,还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外提供担保。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