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1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十三期)
声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网站上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披露不代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已经核查、验证或确认相关信息,或对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发表任何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
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思尔特”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厦门航天思尔特机器人系统股份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辅导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小组成员:徐振、袁喆、杜萌萌、刘若然、卢稼禾
本次辅导期间,原辅导人员王鹏因离职退出辅导小组,新增辅导人员杜萌萌。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期辅导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本报告
期”或“辅导期”)。国泰君安按照辅导计划,联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法规要求的约定,通过日常交流辅导、部门
高管访谈、专题研究、案例分析、远程会议、电话答疑等多种方式,有序展开辅导工作,持续跟进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内控执行情况。对于辅导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辅导人员通过向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或通过召开中介协调会的形式协商解决。具体工作详见本报告之“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之“(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辅导期间,国泰君安辅导工作小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认真对辅导对象进行相关辅导。本报告期辅导小组通过现场及远程结合的方式进行辅导工作,对发行人接受辅导人员提供自学辅导学习资料,组织辅导对象开展自学,对辅导对象进行个别答疑,帮助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发行体制改革的最新要求。督促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初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基础,增强辅导人员的法制观念与诚信意识。
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 督促公司完善公司治理
国泰君安与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共同督促思尔特进行规范运行,加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行。协助公司对历史沿革、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梳理,进一步完善规范的内部决策和控制制度。
(2) 加强公司财务规范
国泰君安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持续审阅并整理公司按照尽职调查清单提供的资料,针对重点事项以及重点的财务科目持续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对公司确认收入事项进行了规范;督促公司做到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完整,协助公司梳理和规范关联关系与交易。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还包括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致同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辅导期内,公司高度重视国泰君安及其他中介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各项辅导工作,积极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辅导工作进展正常。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 同业竞争情况核查规范
航天集团子公司众多,业务领域各有侧重。为确保公司利益与合规性,思尔特已启动对潜在同业竞争企业的全面梳理工作。经过细致排查,公司已对部分企业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深入交流和调研,确认这些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为确保万无一失,公司正积极协调航天集团内部资源,对其他企业进行全面梳理,并将继续与各方保持紧密合作,以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研、立项和环评手续仍未完成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在辅导工作小组的持续努力下,公司逐步推进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尽管目前项目的可研、立项和环评手续尚未完成,但辅导工作小组正积极协调各方资源,以确保能够顺利进行,在未来的辅导过程中,辅导工作小组将密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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