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2-02
公告编号:2019-056
证券代码:835528 证券简称:亨得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9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显初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3 人。
董事潘剑青叶田华因事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优化财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450 万元(含 1450 万元),发行期限
自发行成功日起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票面利率不超过年化 6.8%,每张债券票
公告编号:2019-056
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平价发行。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在江西联合股权交
易中心备案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议案
1.议案内容: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备案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一切事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的相关业务规则以及相关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私募可转债的具体方案;
(2)根据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情况,确定本次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时间;
(3)聘请有关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文件、合同等;
(4)在本次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继续完善与本次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提议拟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告编号:2019-056
3.回避表决情况: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担保》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申请在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私募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由董事任显初、何恩胜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回避表决情况董事任显初、何恩胜回避表决。
3.议案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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