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6
公告编号:2019-037
证券代码:835528 证券简称:亨得股份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21 日上午 9 点。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8 月 16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9-037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关联方为公司融资租赁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台中银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取得不超过人民币 800 万元融资租赁款,期限不超过 36 个月。公司董事任显初、董事何恩胜,提供保证担保,关联方为公司融资租赁款提供的担保均未收取费用。具体金额、利息和使用期限以公司和台中银融资租赁(苏州)有限公司正式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应由股东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8 月 20 日上午 8 时至下午 5 时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汪志红
联系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中童眼镜工业园区亨通路 6 号
联系电话:0701-5862555
联系传真:0701-5866566
公告编号:2019-037
(二)会议费用: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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