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8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5474 证券简称:神角智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披露了 《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2)。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经谨慎审查,为确保半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现对2022年年度 报告相应内容进行更正。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2年年度报告>的议案》,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一、更正情况
本次更正内容涉及《2022年年度报告》如下内容: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声明】中审计报告的类型更正为:
“公司董事会认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相关
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
公告编号:2023-023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
明更正为:“公司董事会认为: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依据相关情况,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董事会表示理解,该报告客观严谨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
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中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更正为:“√强调
事项段”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
二、其他情况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官网(www.neeq.com.cn)上发布的《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余内容均未发生变化,更正后的《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与本公告同时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
三、备查文件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神角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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