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5461 证券简称:中关村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方式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 12:00。
2、通讯方式与现场召开时间同步。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7
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5461 中关村环 2024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中伦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6 号汉威国际广场二区 4 号楼 9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对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二)审议《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对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汇报。
(三)审议《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5日公司公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和《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6)。
(四)审议《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财务负责人对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进行汇报。
(五)审议《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测算,制订了财务预算方案,并由财务负责人对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进行汇报。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4-017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①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②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③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④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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