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31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4
证券代码:835461 证券简称:中关村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3年 5 月 31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志武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任免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任命刘新民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
2023 年 5 月 31 日起生效。上述任命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
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公司董事张春晖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补选董事候选人。
刘新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信息披露负责人,为保持工作连贯性,经董事长提名,任命刘新民先生兼任董事会秘书。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志武,男,1969 年 1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 年毕业于中
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1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2004 年毕业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现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教授、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3-024
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特聘教授。个人主要经历如下:
1991 年 8 月至 1998 年 9 月,任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讲师;
2005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研中心副教授。
主要兼职如下:
2008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市中洲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总顾问;
2018 年 1 月至今,任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特聘教授;
2018 年 5 月至今,任天津低碳发展与绿色发展供应链管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外部
董事。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任免符合公司的发展及经营管理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三、备查文件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中关村至臻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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