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0-15
公告编号:2024-065
证券代码:835450 证券简称:隆源装备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收到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书,
本案受理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案号(2024)晋 0426 民初 1067 号。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立钢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西立新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禹荣刚
公告编号:2024-065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方关系。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告)于 2021 年 6 月起至 2022 年 8 月期
间与山西立新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告)签订多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销售隔膜压滤机设备超过 40 套及部分配件:上述合同对技术标准、质量、运输、检验与验收、违约责任等作了约定。上述合同签订后,原告于 2022 年 12 月底前已全部履行了交货、调试等合同义务。被告尚有货款 13,838,800.00 元未付,原告多次要求付款,但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诿。为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向法院起诉,请求依法解决。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判决被告山西立新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 13,838,800.00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262,651.20 元。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4 年 10 月 11 日,本案在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立案。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本次诉讼尚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公司经营方面的后续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作为原告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本案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公告编号:2024-065
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聘请律师积极做好本次诉讼准备,妥善处理涉案纠纷。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山西省黎城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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