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9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5450 证券简称:隆源装备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事项出具相关承诺并提出相应约束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未履行公开承诺情形,提出如下约束措施:
一、公司提出的约束措施
(一)如公司因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提出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如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公司将采取或接受如下措施:
1.公司应当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及解决措施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公告编号:2024-013
2.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并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或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3.如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投资者遭受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的股东,可以根据其公开承诺停止发放红利;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的约束措施
(一)如本人/本企业因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2.尽快提出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二)如本人/本企业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本企业将采取或接受如下措施:
1.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本企业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本企业承诺未能履行、承诺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本企业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本企业因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公告编号:2024-013
5.本人/本企业违反公开承诺及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其他承诺事项,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对公司或投资者的损失。如果本人/本企业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本企业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薪酬、津贴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本企业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特此公告。
浙江隆源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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