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5
公告编号:2024-021
证券代码:835445 证券简称:万格丽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万格丽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优先股回售申报的提示性公告及
延期赎回优先股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向武平县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基金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优先股简称:万格优 1;优先股代码:
820007)2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2000 万元。根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确认书》,公司
发行的优先股已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完成股份初始登记。
二、优先股回售的安排
根据公司与基金公司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多份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优先股股东有权自限售期满之日起,要求发行人按照本次发行所登记的股数赎回其所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发行的优先股股票;发行人应于限售期满之日起的每年的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日前发出关于回售申报日的公告,行使回售权的优先股股东应在回售申报日根据公告进行操作,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本期优先股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
万格优 1 优先股中的 6000 股股份限售期已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双方
约定的公司股息支付日为 2024 年 3 月 14 日,根据公司 2024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
《关于延期支付优先股股息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将本次优先股股息支付时间延迟至年报披露之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尚未决策并实施此次优先股股息的派息事项。优先股股东行使回售权的,应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书面向公司提出回售请求,公司在收到优先股股东书面请求后,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回售的程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
公告编号:2024-021
况,全权办理本次优先股回售相关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优先股赎回的安排
根据公司与基金公司签署的《关于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多份补充协议和附加协议,限售期满后优先股股东具有回售权,如不行使,发行人可以行
使赎回权。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延期赎回优先股的议案》。经公司与优先股股东协商一致,双方签署补充协议,协议约定:1、2024 年度由公司赎回 6000 股优先股(优先股每股票
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赎回本金合计 60 万元);2、剩余的 194,000 股优先股
所涉的“存续期间”、“限售期限”延期为“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双方“回
售权”、“赎回权”行使期间为“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有权行使”。
四、其他
公司将与优先股股东保持沟通,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赎回的程序,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市场情况,全权办理本次优先股赎回相关事宜。公司后续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优先股业务细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万格丽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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