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苏海天”或 “公司”)
已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 履行了股票定向发行的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千2023年 11月28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 国股转公司” )报送了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申请文件,全国股转公司千2023年12月26日向公司出具了《关千同意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两》(以下简称 “ 同意函" ) (股转函【2023】
3395号),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 en)披露了《关于定向发行股票申请收到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定向发行的函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47)。
公司综合考虑其战略规划布局及市场发展情况,经过与发行对象 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或 “主办券商 ” )作为江
苏海天的主办券商,现就江苏海天终止定向发行股票事项出具专项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关千终止本次发行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的核查
2024年5月7日,江苏海天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江苏海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并于2024年 5月8日在全国股转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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