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4
公告编号:2024-009
证券代码:835361 证券简称:广尔纳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芜湖广尔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3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 31 号) 中,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 2022 年11 月30 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本公司自 2023 年1 月1 日起执行其中“关于
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规定。
公告编号:2024-009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2024 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议
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合理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准则和通知变更会计政策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6号》(财会〔2022〕31 号),明确了关于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 豁免的会计处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
公告编号:2024-009
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 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 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 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 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 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 —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 税资产。
上述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2)年 12 月 31 日和(2022)年度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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