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7
ST 舜阳
NEEQ: 835323
无锡舜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WUXI SHUNYANG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LTD
年度报告
2022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8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0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18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23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26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29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 33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0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包勤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蔡丽君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完全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是 √否
董事会是否审议通过年度报告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无锡舜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 财光华审会字(2023)第 20203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
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在上述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
作时的重要性》确定重要性,舜阳科技公司近年来经营状况大幅度波动,公司业务连年亏损,因此选 取营业收入作为基准,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营业收入为 212.61 万元,按 1%的比例计算的合并财务 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金额为 2.13 万元。
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
(一)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人员严重流失,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舜阳科技公司于 2020、2021 及 2022 年度连续发生
重大亏损,其中:营业利润分别为-665.25 万元、-539.58 万元及-105.6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75.18
万元、-745.94 万元及-105.68 万元,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舜阳科技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2,919.14 万元。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涉及诉讼,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 报表编制的基础”所述,公司管理层计划采取措施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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