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5-23
无锡舜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二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 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 东 ......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0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5
第五章 董事会......18
第一节 董 事 ......18
第二节 董事会 ......21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6
第一节 监 事 ......26
第二节 监事会 ......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28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29
第九章 通知和信息披露......30
第一节 通 知 ......30
第二节 信息披露 ......3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1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33
第十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4
第十三章 附 则......3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张枭洋、无锡铭阳咨询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等股东变更发起设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无锡舜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江阴市长泾镇工业集中区兴园路 123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2050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经理为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基于公司章程及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的与公司事务有关的争议或者权利主张,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自主开展业务经营,不
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 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石
英坩埚的研究、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上述经营范围涉 及专项审批的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
股。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持有股份的凭证。
公司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证券登记及服务协议,办理股票 的登记和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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