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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8-26 19:17:35 股吧网页版
泓毅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8-26


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 2020 年 1 月至 6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独立意见

1、 公司《关于对 2020 年 1 月至 6 月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
议时,经过我们事前认可。

2、 本议案中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能够按照市场公允价
格确定交易价格,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生产经营的独立性未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或资产的情况,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
程“……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 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的规定,本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4、 综上,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泓毅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友梅:

汪 莉:

日期:2020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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