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1
公告编号:2024-013
证券代码:835290 证券简称:正旭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机加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尚松
6. 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
公告编号:2024-013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
请,股票于 2024 年 02 月 08 日起停牌,并预计将于 2024 年 03 月 07 日前复牌。
因公司无法在停牌期限届满前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公司于 2024 年 3 月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于 2024 年 3 月 5 日披露了《股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延期
至 2024 年 4 月 3 日前复牌。
自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
工作进展,现因交易双方未能完全达成一致意见,在 2024 年 4 月 3 日前无法完
成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披露工作。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近日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复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文件。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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