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22
公告编号:2023-018
证券代码:835290 证券简称:正旭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机加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尚松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现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要求,会议合法、合规、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 年半年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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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公允、全面并真实地反映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年报及半年报披露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公司财务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有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财税制度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年合作服务的情况,决定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办理航信融资业务>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需要,结合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航空系统资金结算要求,公司拟与中航信用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航信平台)及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航信”融资业务,具体包括公司航空系统客户的应收账款贴现、质押等融资业务,融资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利率不超过 5%,具体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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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需求情况确定,该授信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滚动使用,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为 3 年。
按照《河南正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公司全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范围内签署办理“航信平台”业务有关的法律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议案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1.议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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