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5283 证券简称:ST 节水股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4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4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的通知,案件将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庭审理。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郑思有、王彦芹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关联关系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公告编号:2024-033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被告承包的四平市海绵城市(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其中马车房小区、卷烟厂小区、文府小区、线路小区和东方花园回迁楼的绿化工程由原告二人实际施工,施工内容包含购买苗木材料、苗木种植、植物养护等。绿化工程于 2018 年 5 月
1 日竣工验收合格。2019 年 12 月 22 日被告项目经理董永坤发送绿化清单给原告
郑思有,确认绿化总价按 2,558,029 元结算,双方对绿化款金额进行确认后,被告迟迟不予给付工程款。故原告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给付原告绿化款 2,558,029 元及利息暂计378,300.52 元,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一、请求判决被告立即给付原告绿化款 2,558,029 元及利息暂计 378,300.52
(以 2,558,029 元为基数,从 2019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19 日止,按照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 2020 年 8 月 20 日起至实际付清时止按
一年期 LPR 标准计算利息)。
二、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诉讼裁判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收到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的通知,案件将
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开庭审理。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会积极应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避免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如本次诉讼结果不利于公司,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进一步评估其对公司财务的影响,尽快消除给公司经营及财务带来的不利影响,并及时披露案件进展情况。
公告编号:2024-033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诉讼结果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尚不明确,公司将及时对该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应诉,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上述诉讼若在后续出现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情形,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传票 案号(2024) 吉 0303 民初 236 号
吉林省节水灌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